星期六, 3月 07, 2009

我與 JK flip-flop 的愛恨情仇

在我大二上的時候,我曾經修過一門課為「數位電路」,用的課本是 Digitial Design by M. Morris Mano。看過這本的人都知道,這本對於JK flip-flop做了非常多的描述與應用,然而這也是我苦難的開始。

因為我完全不懂 JK flip-flop 怎麼用...Orz

老師上課講的我也聽不懂,可見應該是我上課不認真,後來我自己一個人盯著這本課本看,我終於懂了 digital design 這本書想要傳答什麼,其實還蠻簡單的

得知題目的input, output, state, next state(這邊可能會有兩個步驟) -> 寫成 truth table -> 使用 k-map 化簡 -> 寫出每一個 output signal& next state signal 的 boolean algebra -> 畫電路 -> 故事結束

那跟 JK flip-flop 有什麼關係? 因為課本很多都是用它當例子,要懂的話就大概得懂 JK flip-flop,這對當初沒什麼概念的我而言真的蠻痛苦,不過硬是幹到會,之後我就拋棄了 JK flip-flop了,設計上一律使用 D flip-flop (為什麼,看看兩者的功能就知道了XD)。沒有它我可能學不會數位電路,但是有了它,我學數位電路好痛苦...Orz。

在禮拜五的時候,ycma 在上 Computer Arthmetic 幫我們複習基本的 IC Design 時,說了

不要使用 JK flip-flop,晶圓廠也只提供 D flip-flop 的 library 讓你使用,它只是功能看起來比較炫,其實並不好最佳化

我聽到,想到了我以前有點痛苦的往事XD,於是我就問啦,那麼為什麼會有 JK flip-flop,ycma 又說話了 XD

因為這本書是在四十年前寫的,IC Design 尚未自動化,如果插麵包版的話,JK flip-flop 能省下比較多的電路,但是在這個年代,自動化電路設計時,我們會希望元件越簡單越好,因為越簡單越容易最佳化。

其實話說到這邊,已經讓我了解非常多的事了,也果真是隔行如隔山...

這個學期幫忙老師在灌EDA Tool準備上課使用時,使用的是「國家晶片設計中心」所提供的軟體(聽說每個都很貴...), ycma 更是打趣的說,在台灣學硬體的人比較沒空寫 blog XD,呃,我之前是很少找到硬體的blog是沒錯,不過這大概也跟我只下軟體開發的關鍵字有關係,我想有空,我會寫一寫在這個學期的學習經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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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也沒什麼愛恨情仇的 XD

星期四, 3月 05, 2009

一般人怎麼帶著筆電趴趴走 XD?

一般狀況下,我會很粗略的把帶筆電分成幾種。

專業筆電背包,我知道有這種人,但是我只在Mobile01上看到過 XD。

塞到一般背包裡,這就是我目前的現況,塞到背包之前,我有買一個筆電保護套,塞到背包裡,兩隻手空空,還算蠻方便,不過efang一直嫌我的背包太醜 XD。

用手拿筆電包,這比較常見於中距離移動。

用手拿原廠送的筆電袋,這常見於女生,常會看到女生拿的大包小包,男生也不少,原廠筆電袋好是好,只是大了些。

通常會塞到背包裡的大部分都是男生,因為現在時下的女生大部分都是用側背袋(我不知道那怎麼稱呼),在yahoo拍賣很常見,通常,載重能力也不高(就算高也要考慮到人的單肩負載能力 XD),所以女生通常會考慮後面幾種,男生也會拿筆電袋,因為現在時下的流行也是側背一個袋子,如果要背筆電,其實會較不方便些。但是男生比較耐操,所以問題不大 XD?

所以資訊的發達 + 時下流行 => 女生拿著大包小包

大部分的狀況下,買筆電就是考慮攜帶性,但是再考慮自己攜帶的方法,帶著筆電趴趴走其實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XD,就算是買eeePC,側背也是很重的。

而且帶筆電要考慮整體的攜帶性方案的話,通常就不得不考慮 "看,這龐大的變壓器",所以MacBook的變壓器我就很喜歡,相較於其他牌的變壓器,算小又好帶(不過很貴...Orz),還有攜帶性滑鼠之類的。當然,另外一種解決方案是,買高級一點的手機,但是這就要看買筆電是為了什麼。如果買小筆電的功能和高級手機功能重覆時,高級手機或許也是一個不錯的方案 XD?

買筆電手機和買電視不同的地方在於,電視買完插上去就能看了,但是買筆電手機,可能還要買一堆有的沒有的,買東西的時候,也要把這些隱形成本算進去,不算倒也不會有損失,只是可能會不方便些 ?

順帶一提,我不喜歡包膜,也不太喜歡保護貼,這會影響我用東西的手感,反正我買了,我就沒有要再賣出去的打算,我會和我的傢伙產生革命情感,所以就我而言,我可以忍耐有點歲月的痕跡,東西,用的爽就好 X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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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篇來說,都是廢話XD

改變

這個世界,正以超乎我想像的速度在改變,而我正在努力的越活越回去,因為,我要完成想要完成的事。

到底,我對於這個社會價值還剩下什麼呢,或許一點也無吧(笑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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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感。

星期一, 3月 02, 2009

Music Top 30 - frequency


第一名是「First Love - 宇多田光」,這不是我聽的,這是efang用我ipod聽了一個學期的成果,還遠遠的超過第二名XDXD。

第二名是「Announcement Service Public - Linkin Park」,是因為這首歌本來就很短,所以可以在短時內聽許多次,而這個排行榜中,前30名,Linkin Park佔了最多席次,原因也蠻簡單的,剛拿到MacBook的那段時間,我幾乎都在聽Linkin Park,後來聽其他的歌比較多,所以在15~30的時候,呈現多樣化。

如果不是有First Love這首歌,我還真的不知道原來ipod連播放次數都會同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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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贏家: efa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