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6月 11, 2009

閱讀

我看書不會很快,大概只有中文小說比較快,一小時一百多頁吧,其他都慢到爆炸 XD

我的英文大概退化到大家說英語的程度,讀原文書的時候,我還是蠻習慣拿鉛筆和直尺畫線,我認識的頗多老師都是會畫線的,不過常看到誇張的時候,如果書的密度夠高的時候,整頁都是線也是不太舒服的 XD 所以有關程式設計的書我還是不免俗的畫個線,以 Thinking in Java 4/e 為例,在說明 Concurrency 時,以浴室和洗澡人當例子,我只在該段的旁邊註,略 XDXD。 所以其實要不要畫線,端看該本書的資訊密度為何,太高就不用畫了,不過也是有認識接近不畫線的,Josh Ko 我記得是如此(錯了要跟我說 XD), ycma 也是喔 XD,不過我自己仍是想畫就畫,不想畫就不要畫,偶爾寫個自己的註記是我的習慣 XD

看看別人的閱讀習慣也蠻有趣的,有時候看看別人,會覺得自己沒什麼效率,只好努力的用時間和改變習慣來換了 X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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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記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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